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现启动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合作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地方合作项目简介
地方合作项目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配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强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支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提升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培养地方急需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筹规划管理并资助的教师访问学者平台类项目。项目获批后一般执行期为3年,人员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2024年起,地方合作项目访学人员选派采取“先立项、后派出”的遴选形式,所有访学申请人员须依托本单位正在执行的地方合作项目进行,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受理“所在单位和个人渠道”的人员申请。
二、申报项目要求
1.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以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针对性政策文件为依托。
2.结合学校特色学科优势,反映学校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3.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急需,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
4.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良好合作基础。双方须签有尚在有效期的具体合作协议(非框架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如合作协议中明确收取学费或高额注册费,应积极争取外方免除费用,在申报项目时详细说明国内外经费来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书一并提交审核。
如开展合作的国外合作单位为世界一流大学、相关专业领域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可无需提供合作协议。人员申报时,如申请人专业在获批范围内,且取得世界一流大学的正式邀请信,可不受获批留学国别及院校限制。
5.各单位需把项目人员纳入师资和人才队伍发展总体规划,做到派出前有要求、在外期间有任务、回国后有考核、发挥作用有方案,明确回国后发展路径、目标,并为其回国创造有利条件。
三、项目申报流程
1.校属各单位研究、设计项目,根据学科建设的实际需求申报项目;各学院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申报。项目申报需以学院为单位进行,不接受个人申报;
2.学校对校属各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组织评审论证,统筹推荐至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确定申报项目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4.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专业与规模等。
四、申报材料说明
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信息采集表(附件2),并于5月1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及信息采集表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邮箱wsb@aynu.edu.cn, 并将加盖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办公室(勤业楼C510)。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2-3300218
附件1:项目申报书
附加2: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