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中心、国际教育学院)是学校执行涉外政策、统筹涉外事务的核心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外事及港澳台工作方针政策、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外事及港澳台工作的批示。

2、负责制定学校对外合作交流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统筹推进学校国际化建设工作。

3、负责统筹管理各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的申报、审批、管理及评估工作。

4、统筹学校各类涉外公务活动,负责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师生出国(境)交流、境外来访团组等事务工作。

5、负责各类引智平台(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与服务,负责学校外籍教师/专家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6、负责统筹协调国际中文教育及来华留学事务,推动中外人文交流合作。

7、负责拓展与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国际组织的合作,洽谈签署校际协议。

8、负责学校举办国际会议的报批、学校外事信息的统计上报、档案移交工作。

9、负责学校国际化形象对外宣传,整理发布学校国际合作成果、办学特色、交流动态。

10、落实涉外保密、安全与意识形态管理,防范外事风险。

11、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国际合作、涉外服务及临时性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