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国际合作交流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年06月02日 10:39 




校属各单位: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的发展,根据2021年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办法》,结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2021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28日—6月5日

二、岗位需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clecteacher.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三、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葡、阿等非英语语种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周岁(含)。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及符合岗位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教师或有2学年及以上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经历。疫情期间,承担语合中心认可的远程中文教学工作的,以实际承担的课时数核算教龄(核算标准为320课时/学年),由申报课程的国内高校(机构)或国外高校(机构)提供证明。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外语。

6.部分岗位须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推荐程序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

院系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加盖院系公章及推荐人签字后提交国际合作交流中心。

五、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语合中心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6月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 号)文件执行。

七、相关要求

上报材料:1.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

          2.院系推荐信,院系领导签字盖章

          3.电子版申请表请发送至wsb@aynu.edu.cn

联系人:刘爽  3300218  13526101188

截止时间:2021年6月5日

地点: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勤业楼B408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

2021年6月1日

上一条: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2年俄乌白有关交流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年驻外使馆经商机构秘书级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