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年度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



作者:  院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年03月19日 00:00 




关于推荐2018年度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关于组织2018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函》(汉办[2018]130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18年度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教办外[2018]141号)精神,我校现启动2018年度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遴选符合岗位要求、德才兼备、身心健康的教师。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需求

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8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

为了促进我省中外人文交流,推进我省和国外共建孔子学院改革发展,报名坦桑尼亚多多马大学孔子学院岗位的教师将被优先推荐。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外汉语、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8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报送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见附件),同时提交表格中所列学位、学历及其他证书复印件各1份。

2.推荐单位出具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须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四、报送时间

请于3月23日下午5点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逸夫楼1021B室。

五、选拔考试

推荐人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4月下旬,具体安排将由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联系人:李小波

电 话:2900118

地 址:逸夫楼1021B室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

附件: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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